公告本所論文原創比對檢核規定

有關本校公告實施碩士暨博士學位考試規範第三點第一項第 4 款及第二項第 5 款
論文原創比對檢核結果由各系所認定案依本校 106 年 12 月 13 日教務會議討論通過「碩士暨博士學位考試規範」辦理。

本所碩士暨博士學位考試規範第三點第一項第 4 款及第二項第 5 款論文原創比對
檢核結果,為:
一、排除文獻、排除引用、排除 2%以下小的來源之後,檢核結果須在 20%以下。
二、每位師長分配 4 個帳號,由師長自行管理;公用帳號 2 個,由所辦管理。

 

附件: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科學教育研究所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6 次所務會議會議紀錄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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